一、前言
1. 我中心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2. 本报告为国家笔记本电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重庆)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, 报告时间范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。
3. 本报告编制依据为:国家认监委《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》中国社科院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(CASS-CSR2.0)》
二、中心概况
1.中心描述
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(重庆)于1991年4月2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计发[1991]185号文批准筹建,1995年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验收,2001年首次通过国家“三合一”实验室认可,依附的法人单位为原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。2006年2月由于机构改革原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合并入新日博365,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重庆)(以下简称国家洗涤中心)依托新日博365管理。经过20多年来的发展,中心建成具有一支由高级工程师、工程师、博士、硕士为主体的高水平专业技术团队,综合实力强劲。新日博365、国家洗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《质量手册》及《程序文件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、标准及规定制定成册,整个中心严格按照《质量手册》及《程序文件》中规定的工作程序运行。国家洗涤中心拥有房屋总面积1863平方米,其中实验室面积达到1735余平方米,是西部地区综合实力雄厚,集科研、检验和标准起草及技术咨询为一体的专业检测技术机构。技术机构是质检部分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质检工作的重要技术保障,是质检工作在履行行政管理中区别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特征,同时,为社会提供第三方的检测服务。检测机构肩负着服务大局、服务企业、服务民生、服务区县的重大社会责任。国家质检中心作为技术机构中的中坚力量,在技术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我中心秉承“科学、公正、准确、高效”的机构宗旨及“精细服务、精湛技术、精诚团结、精益求精”的工作理念,倾力打造基础牢固、优势明显、功能完备的社会公用检测平台,全面为政府职能部门规范市场秩序、遏制掺杂使假、打击假冒伪劣、履行监管职能提供技术支撑,为企业改进生产工艺、推动上档升级、提升产品质量、攻克贸易壁垒搭建基础平台,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,推动节能降耗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2.中心业务范围及检测能力如下:
国家洗涤用品中心长期以来从事日化产品的监督检验、生产许可、风险监控、方法研究、社会委托检测等一系列行业相关的工作。2001年国家洗涤中心首次通过国家实验室“三合一”认证,主要产品类别包括洗衣粉、洗衣膏、手洗餐具洗涤剂、衣料用液体洗涤剂、通用水基金属净洗剂、洗手液、沐浴剂、牙膏、透明皂、香皂、洗衣皂、香水、古龙水、化妆水、染发剂、护发素、洗面奶(膏)、香脂、香粉、爽身粉、润肤膏霜等54种产品,抗生素、防晒剂、性激素、铅、砷、汞、菌落总数、粪大肠菌群、绿脓杆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霉菌和酵母菌等百余个参数。
三、社会责任战略及体系建立情况
1. 社会责任战略及价值理念
我中心作为行业权威检测机构,始终坚持以“客户为中心”的服务宗旨,准确、及时、客观地为客户提供检验、检测优质服务。始终贯彻“科学公正、准确高效、诚信检测、客户满意”的质量方针,以严谨的工作态度,科学的方法开展检验、检测工作,保证出具的证书∕报告客观、公正。中心立足于洗涤及相关产品检测,拓展业务范围,为国家质量事业贡献力量。中心将社会责任战略纳入中长期发展战略,积极关注政府、社会、员工、客户、合作伙伴、相关团体、环境等利益相关方诉求,努力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和谐统一。
2.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
中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依法开展检验、检测工作,客观、公正、准确、及时地为客户提供服务。保证按照CNAS-CL01:2006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、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、GB/T 27025-2008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》建立管理体系,确保管理体系文件现行有效,并遵照执行。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/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;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/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;不得参与和检测和/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、研制、生产、供应、安装、使用或者维护活动。保证检验、检测工作不受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干扰,不受来自商业、财经或其他方面不正当的压力影响。维护检验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、独立性和诚实性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,遵守工作程序,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,保证数据的客观真实性、准确可靠。对委托人的产品、技术、资料、数据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,保证客户的所有权。